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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本周三(8月27日)公布的一项新移民政策,海外投资者如果收购一家现有的新西兰企业,并在现有员工规模基础上再增加至少一名全职员工,即可在12个月后获得居留权。
该签证将取代现有的企业家签证(即此前的创业移民签证)。政府表示,新的商业投资者签证(Business Investor Visa)将有更清晰的政策设置。
在新签证下,如果投资者的资金规模达到200万纽元,即可有资格申请"12个月获得居民签证"的快速通道;如果资金规模为100万纽元,则需要在三年后才可以申请居民签证。
签证申请人所收购的企业必须是达到一定财务要求的、已经正常运营5年以上的企业,并且有至少5名全职员工。
移民部长Erica Stanford表示,与此前的创业移民签证相比,新的商业投资者签证将有更清晰的政策设置,移民投资者需要满足英语要求,并且具有经商经验。
"新签证将能够吸引外资,维持并创造新就业,提升收入,并为新西兰现有企业注入新活力。"她说,"我们正在为那些拥有投资资本、拥有商业实战经验资深商业人士提供一条针对性更强的移民渠道。"
据了解,该签证是今年早些时候推出的高级活跃投资者签证(Active Investor Plus visa)的补充,后者的投资规模要求分别在500万纽元和1000万纽元。
Stanford表示,创业移民签证被取代的原因是该类别申请量低、拒签率高,且未能实现预想中的经济效益。
有批评者指出,该签证标准不清晰,投资者们担心不但可能亏掉投资资金,还拿不到居留权。
Stanford表示,政府还在为拥有可扩展、创新商业理念的初创企业家制定新的移民路径,"旨在补充现有政策设置并使其更加完善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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